向所有公眾發出的公民權利公告

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 (MPO)遵守1964年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,規定在任何計劃或活動中,在美國的任何人不應因其種族、膚色,或國籍(包括有限的英文水準)而受到排斥、被剝奪利益或遭到歧視。而相關的聯邦和州制定的反歧視法,禁止基於年齡、性別、殘疾和其他受保護特徵的人群受到歧視。
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) 更致力於在所有活動中能夠建立和促進無任何歧視的活動環境。
如認為受到排斥、被剝奪利益或遭到歧視,任何人可以向麻省運輸廳(MassDOT) 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提出投訴。 
 

         麻省運輸廳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專員

         多樣性及民權辦公室

地址10 Park Plaza, Suite 3800, Boston, MA  02116

電話(857)368-85807-1-1專用中繼服務

電子郵件:MassDOT.CivilRights@state.ma.us

 

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)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專員

地址10 Park Plaza, Suite 2150, Boston, MA 02116

電話(857) 702-3700

電子郵件civilrights@ctps.org

 

任何人也可以直接向美國交通部USDOT提出投訴

 

美國交通部

民權辦公室

地址1200 New Jersey Avenue, SE, Washington, DC  20590

網站civilrights.justice.gov/

 

閣下如需索取更多資訊、語言服務請求或合理便利,請訪問mass.gov/nondiscrimination-in-transportation-program https://www.bostonmpo.org/mpo_non_discriminatio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