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 (MPO)遵守1964年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,規定在任何計劃或活動中,在美國的任何人不應因其種族、膚色,或國籍(包括有限的英文水準)而受到排斥、被剝奪利益或遭到歧視。而相關的聯邦和州制定的反歧視法,禁止基於年齡、性別、殘疾和其他受保護特徵的人群受到歧視。
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) 更致力於在所有活動中能夠建立和促進無任何歧視的活動環境。
如認為受到排斥、被剝奪利益或遭到歧視,任何人可以向麻省運輸廳(MassDOT) 或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)提出投訴。
麻省運輸廳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專員
多樣性及民權辦公室
地址:10 Park Plaza, Suite 3800, Boston, MA 02116
電話:(857)368-8580或7-1-1專用中繼服務
電子郵件:MassDOT.CivilRights@state.ma.us
波士頓地區大都會規劃組織(MPO)《民權法案》第六章專員
地址:10 Park Plaza, Suite 2150, Boston, MA 02116
電話:(857) 702-3700
電子郵件:civilrights@ctps.org
任何人也可以直接向美國交通部(USDOT)提出投訴:
美國交通部
民權辦公室
地址:1200 New Jersey Avenue, SE, Washington, DC 20590
網站:civilrights.justice.gov/
閣下如需索取更多資訊、語言服務請求或合理便利,請訪問mass.gov/nondiscrimination-in-transportation-program 或 https://www.bostonmpo.org/mpo_non_discrimination.